11月22日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、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 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》(穗国房字〔2005〕375号)同时废止 。
你可能想看:
北上广深均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|界面新闻 · 快讯
12月1日起执行!房地产税收新政来了,购房不超140平按1%缴纳契税|界面新闻 · 地产
契税、增值税都降了,北京取消“普宅认定标准”将显著拉动交易|界面新闻 · 地产
广州跟进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,购房满两年交易一律免征增值税|界面新闻 · 地产
住房交易税收新政!购买家庭唯一及第二套住房,不超140㎡按1%缴纳契税|界面新闻 · 快讯
深圳宣布取消“豪宅税”,1500万的豪宅将减少近67万税费|界面新闻 · 地产
地方新闻精选 | 黑龙江通报“老虎进村咬伤村民” 湖南回应湘江现大量病毒采样试管|界面新闻 · 中国
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,12月1日起施行|界面新闻 · 快讯
转载请注明来自东华理工大学教务网,本文标题:《广州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,自12月1日起施行|界面新闻 · 快讯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